赵定远,1921年3月出生于山西省介休县,1938年参加革命,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历任山西省介休县抗日农民救国会武装部部长,山西省抗日农民救国会宣传部副部长,山西省抗日农民救国会主席,山西省介灵联会县抗日农民救国会主席和山西省介休抗日县委常委、县长,太岳行署岳北督察专员公署督察员。1948年3月调离山西,任中共豫陕鄂后委豫西地区党委政策研究会工作团副团长。1949年3月后任中共河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农村组组长,河南省农林厅副厅长、厅长,河南省农村工作部副部长、代部长等职。1960年9月“信阳事件”临危受命,任信阳地委书记。1966年8月受“文革”冲击,1970年11月平反后任舞阳工委书记。1976年6月被迫停职学习,受到不公正批斗。1980年3月中央落实干部政策后,任中共洛阳地委副书记、行署专员。1983年10月离职休养,享受副省级单项待遇。因病医治无效,于2013年11月4日在洛阳逝世,享年93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