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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森


[公元1921年-2006年]

哈森同志生平(1921-2006)

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,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,原基建工程兵副参谋长,总政白石桥干管处第三干休所副兵团职离休干部哈森同志,因病医治无效,于2006年10月15日13时05分在北京逝世,亨年85岁。

哈森同志1921年5月出生,11岁投身革命,1935年4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,193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哈萨克族人。红军时期历任司号员、班长、排长、保卫员、中央第一秘书处译电员。抗日和解放战争时期,历任八路军总供给部干事、延安十八兵站指导员、陕西关中警备一旅干事、副营长、冀中六分区83团团长、冀中八分区教导团团长。1938年入抗日军政大学学习,1943年入延安军事学院学习,1948年入华北军政大学学习。参加了陕南、陕甘、关中、陕甘宁反围剿、劳山、冀中、太行、岭南、吕粱、太原、西安兰州、解放石家庄、天津等战役战斗。解放后,历任华北工兵九团副团长、第一坦克学校校务部长、装甲兵司令部作战处长、装甲兵坦克基地副司令员、第三坦克学校副校长、校长、装甲兵技术部、后勤部副部长、宁夏军区副司令员、济南军区装甲兵副司令员、基建工程兵副参谋长。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。

战争年代,哈森同志出生入死,为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不朽的贡献。在担任各级领导时,他工作积极负责,政策观念强,个人有能力,有经验,有魄力,处理问题果断,工作作风扎实,实事求是,团结同志,密切联系群众,为部队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。在基建工程兵工作期间,他扎扎实实,埋头苦干,经常深入基层,到部队一线了解情况,表现出优良的领导作风。在日常工作中,他坚决贯彻毛泽东同志建军思想,贯彻基建工程兵“劳武结合,能工能战,以工为主”的建设方针,工作认真积极,为基建工程兵的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。

哈森同志曾荣立二等功一次,被授予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,三级八一勋章、三级独立自由勋章、二级解放功勋章,解放华北功勋章,修建十三陵水库奖章,抗美援朝和平荣誉奖章,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、先进工作者、先进离休干部,2006年被评为总政优秀共产党员。1988年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

1983年12月经中央军委批准,哈森同志离职休养。从领导岗位退下来后,他始终不放松理论学习,不断用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-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,保持思想和行动上的与时俱进。他始终关心党和军队的建设,尽其所能的发挥余热,在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后,先后到甘肃、青海、新疆、北京调查发现并解决了一些涉及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利益的问题。在他的反映和努力下,青海哈萨克族牧民的居住问题得到解决;新疆天山西部牧民的纠纷得到调解;新疆部分民族学校的物质条件得到改善;新疆一些不良公路得到修整;一些困难地区红军老战士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。他还为西北老少边穷地区做了很多扶贫工作。他关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,多次到哈萨克族牧民家中宣传党的民族政策,支持少数民族发展经济,表现出强烈的爱国情怀。为了弘扬革命传统,在他的提议和努力下,1996年相继成立了邢台、延安、北京抗日军政大学光荣传统研究会,他分别担任理事长、会长,为抗大精神的传承与弘扬做出了贡献。他关心军队建设,不顾疾病缠身,长期担任干休所党委委员、管委会主任,积极为干休所建设出谋划策,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。

哈森同志政治坚定,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拥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,拥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,拥护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》的决定。他理想永存,始终抱有共产主义必胜的信念,坚信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够早日实现。他注重修养,牢固社会主义荣辱观,带头弘扬我党我军光荣传统,努力为和谐干休所、和谐社会建设出力。

哈森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,对党的事业忠贞不渝,忠诚人民,经受了各种考验。文革时期,他在深受破孩的情况下,仍坚定地与林彪,“-”-集团作斗争,表现出一名共产党员顽强的意志。他坚持原则,顾全大局;襟怀坦荡,团结同志;勤奋学习,善于思考;不记名利,严于律己;艰苦朴素,作风正派。他对工作极端负责,勤勤恳恳,任劳任怨,兢兢业业,成绩卓著。他淡泊名利,对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严格,关心爱护部属,关心工作人员的成长进步,始终保持和发扬了一名老党员、老红军的政治本色和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。

哈森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,战斗的一生,是为党和人民无私奉献的一生。他的逝世使我党失去了一位好党员,哈萨克民族失去了一位好儿子,我们深感悲痛。哈森同志的优良作风和高贵品德永远值得我们怀念和学习,他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出的贡献将永载史册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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