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宝瑞 生前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-贿赂总局副厅级检察员。1954年10月出生,197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2010年11月8日,因患食道癌医治无效去世,时年56岁。
刘宝瑞同志先后参与办理在全国有影响、有震动的大案要案数十起,审查督办疑难复杂案件数百起,没有出现任何差错和纰漏;他长期在外出差办案、超负荷工作,任劳任怨,虽身体已出现严重不适,但为了不影响工作,隐瞒病情坚持参加中央政法委组织的百万案件大评查,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;他意志坚强、乐观向上,虽罹患癌症晚期,仍然惦记组织交给的任务,积极向接手工作的同事提出意见和建议;他淡泊名利、为人谦和,从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,从不争功诿过,默默无闻,埋头苦干,深受领导认可和同事尊敬;他洁身自好、清廉自律,尽管妻子下岗多年,女儿没有工作,家庭负担沉重,但他从未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案谋私、以案谋利,树立了人民检察官一尘不染、清廉奉献的良好形象。
2010年11月,刘宝瑞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为“全国模范检察官”荣誉称号。